跨区域检察协作 共护大渡河流域生态
2025-07-31 16:29:39 浏览: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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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检察协作 

共护大渡河流域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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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牛河,系大渡河二级支流,不仅是串联小金县潘安乡与丹巴县格宗镇的“自然纽带”,更承载着维系区域生物多样性、保障流域防洪安全的重要生态功能。

作为跨界河流,两地互为上下游、共居左右岸,却因行政壁垒长期面临信息不畅、责任不清、目标不统一等管护难题。面对“跨界河段治理难”的困局,两地检察机关以“一盘棋”思维破题,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河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展开深度协作,成功办结一起跨区域河道非法倾倒矿渣案件。 


01

建强协作机制,打通线索移送“快车道”

近年来,小金、丹巴两地检察机关签署《关于建立毗邻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协作实施办法》,构建起案件线索互移、联合调查取证、跨区域协同办案的全链条协作模式,这一机制为凝聚合力推进大渡河上游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共同守护流域及沿岸生态筑牢了法治基础。

2025年4月,丹巴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丹巴县格宗镇与小金县潘安乡毗邻地界处有大量矿渣倾倒,严重侵占河道。调查核实后发现,损害行为实际发生在小金县潘安乡境内。考虑到汛期将至,若不及时处置,将对下游丹巴县村民构成严重安全隐患。依托上述协作机制,丹巴县检察院当天便完成案件信息移送,为快速处置赢得了关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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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跨域联动巡查,精准锁定倾倒“病灶源”

线索移送后,两地检察机关迅速组建联合办案组,运用无人机巡航技术对河道周边展开全面巡查,精准捕捉地形地貌、矿渣分布等关键信息,获取了直观影像资料。同时,办案组对小金县潘安乡相关负责人进行询问,溯源治理与管护缺位问题。

经调查查明:在两县毗邻的城门村谢家河坝,两座相距约200米的钢架桥(联通丹巴县格宗镇俄呷村与小金县潘安乡城门村)附近,堆放着大量碎石残渣。无人机测量显示,两处堆积量分别约为60立方和40立方,且大部分已侵入河道。这些堆积物不仅严重影响河道行洪、防洪安全,更对下游丹巴县群众生命财产构成巨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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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治理措施“见实效”

小金县检察院审查终结后,依法向潘安乡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对碎石残渣进行清理,同时加强辖区群众教育引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监控,严防类似问题发生。潘安乡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及时完成清理,并承诺以案为鉴,加强对辖区自然资源、建筑工地及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河道、矿山、企业检查与环保宣传,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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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实地回访验效,筑牢生态保护“防护墙”

为防止“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或问题反弹,切实做好公益诉讼“后半篇”文章,小金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再次深入城门村谢家河坝现场勘验。经查,河道内堆积的碎石残渣已全部清理,河道恢复畅通,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公益诉讼监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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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前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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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探索长效护航,共绘协同治理“新图景”

为巩固跨区域河道生态治理成果,两地检察机关召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总结联合办案经验,剖析问题困难,并就深化协作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交流情况、破解难题;二是强化线索移送与信息共享,形成打击破坏生态行为的合力;三是开展联合培训与调研,提升跨区域公益诉讼办案能力;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联合办案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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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跨区域检务协作,是小金、丹巴两地检察机关践行生态保护理念的生动实践,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小切口”,破解跨域治理“大难题”,为大渡河流域生态安全提供了检察实践样本。未来,两地将持续拓展协作领域、完善协作机制、创新协作方式,共同守护大渡河流域绿水青山,为群众缔造更美好的生态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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